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延安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6-0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918 收藏
省重点省级选调生硕士点保研资格
陕西省/综合类/公办/陕西省
排名: 第275名
综合指数: 59.54
热度:14030K

  一、录取原则

  1、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可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①按考生志愿先后,考试分数高低排序确定;②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级差控制在2-10分之间,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

  3、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课同时达到录取线以上,按专业课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二、学费

  文史类:3500元/年 理工、外语、体育类:4500元/年 医学类:5000元/年

  艺术类:音乐学、美术学7000元/年 艺术设计9000元/年

  三、奖、贷、助、补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徐特立奖学金、华藏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等,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