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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时间: 2014-05-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017 收藏
省重点理工十兄弟原冶金部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云南省/理工类/公办/云南省
排名: 第124名
综合指数: 66.48
热度:16428K

昆明理工大学创建于1954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行业特色、区域特色鲜明,经济、管理、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医学、农学、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云南省规模最大、办学层次和类别齐全的重点大学。学校现有呈贡、莲华、新迎三个校区,占地4300余亩,办学总资产原值66亿元,建筑面积134万平米;主校区为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占地3200亩。

一、组织机构: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学校成立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室、城市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各个环节进行领导、监督。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

1.校名:昆明理工大学

2.学校代码:10674(国标)

3.校址:全校现共有三个校区,各校区校址如下:

①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

②新迎校区地址(城市学院):昆明市环城东路50号

③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4.办学类型:昆明理工大学是云南省所属重点“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昆明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5.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6.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的多层次学历教育的资格。

7.学制: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临床医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它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

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

1.我校在各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各专业的详细介绍请通过我校网站查询(http://www.kmust.edu.cn)。

2.学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①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②其它普通本科各专业分别为:文学类3400元/学年;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类4000元/学年;理、工、农类4500元/学年;临床医学5000元/学年。

③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文学、经济、管理类7000元/学年;理工类8500元/学年;艺术类10000元/学年。

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将同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四、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对实行传统志愿的省(市、区),我校在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第一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一志愿”,第二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二志愿”依次类推,按第一次投档、第二次投档的先后顺序录取。

2.我校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依次从第一专业志愿、第二专业志愿到服从调剂志愿的顺序安排专业,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我校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各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专业志愿中报有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未录满的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对服从专业调剂但普通本科所有专业已录满而专业志愿中未报有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又无法通过有效方式获取考生意愿时,考生档案退回所属省级招办。

4.对各类加分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5.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为今后的学业和就业考虑,建议学生报考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扬长避短,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

6.我校的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由于其培养目标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学生在校期间实习、实践性教学环节较多,为使学生圆满完成学业,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建议身体条件不能适应室外高强度作业和精细加工等工作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加以考虑。

7.艺术类(美术)各专业录取原则:(1)我校实行艺术类(美术)校考的省份(广西、山东、安徽、山西、江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河北、甘肃)十省(区)报考美术类普通本科各专业、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各专业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上当地艺术类本科投档线,专业成绩合格者,按专业成绩总分×70%+文化成绩总分×30%=录取总分的折算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高考志愿填报我校且已投档的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总分排前三名者优先录取。(2)对承认统考(联考)成绩且当年安排有专业计划的省份,高考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8.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原则:(1)我校实行校考的省份(安徽、山东、吉林、黑龙江、甘肃、河北)六省份报考我校普通本科、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校考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2)对承认统考(联考)成绩且当年安排有专业计划的省份,高考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对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省级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

五、住宿情况

1.2014级普通本科新生全部入住呈贡校区,呈贡校区住宿条件为4人间和6人间,4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学年·人,6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学年·人。

2.2014级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生入住新迎校区,新迎校区住宿条件为6人间和8人间两类。6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学年??人,8人间收费标准为400元/学年??人。

六、其它

1.学生进校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2.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七、校招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1.校招办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邮编:650093

2.招生咨询电话:(0871)65194108、(0871)63346080

3.招生举报电话:(0871)65916911

4.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郑老师、汪老师、王老师。

5.学校网址:www.kmust.edu.cn,E-mail:kustzb@126.com

特别说明: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