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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307 收藏
省重点硕士点
陕西省/体育类/公办/陕西省
排名: 第600名
综合指数: 57.65
热度:7545K

高等学校全称:西安体育学院

学 校 代 码:10727

: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

:本科

办 学 类 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学 习 形 式:全日制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英语

男女生录取比例: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本科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25%。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低于170厘米、女性考生身高低于160厘米者除不能录取到体育学各专业外,我院运动人体科学、新闻学、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特殊教育、英语、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专业亦不予录取;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5者,各专业一般不予录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各专业均不予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规则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要求体育成绩一般不低于60分;其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英语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外语成绩不得低于90分。

2、我院原则上只接收一志愿考生,但在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依次录取第二、三志愿的考生。

3、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在体育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他专业在考生成绩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4、在同等条件下(同等条件一般指各专业进档考生),我院将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优秀的考生(如:某项体育成绩接近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某相关科目成绩突出)或身体条件较优秀的考生(如:男性考生身高185厘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70厘米以上)。

费: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住 宿 费: 1200元(独立卫生间、暖气、带地热水洗澡)

邮政编码:710068

院招生办电话:029)88409421

传真:029)88439016

www.xaip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