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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194 收藏
省属硕士点
吉林省/理工类/公办/吉林省
排名: 第478名
综合指数: 55.20
热度:17940K

第一条:学院名称:吉林化工学院。

第二条:办学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第三条:办学性质:四年制省属本科院校。

第四条:办学特点:以本科工程教育为主,多学科并举,努力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五条:招生计划:见附表。

第六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一、外语语种:除特殊专业限定语种外,其他专业一律不限语种。

二、男女比例:录取不限定男女比例。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患有精神类疾病和正患有传染疾病的考生,一般暂不录取,待调查清楚后另行决定。

第七条:录取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其基本程序:

一、按专业准确核实我院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如有误差,及时与教育厅及各省招办联系,提出更正。

二、确定调档比例:

根据我院文、理科的招生计划与录取线上报考我院考生数比例,在报考志愿充足的前提下,调档比例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20%,并上载到各省招办投档处调档。

三、阅档

1、阅查考生电子档案材料

主要包括登记表,体检表、高考的成绩信息表等。以上材料如有遗漏,应立即向各省招办要求补充,否则不予录取。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政审:档案中有明显记载其品行不端的考生不予录取;评语含混不清的,可向省招办提出疑问,并进行调查,视情况而定。对高考成绩特别突出者,可与学校联系,待调查清楚后再做录取决定。

2)体检: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录取:按招生来源计划所列的专业顺序,将考生档案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分类排列,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并注意有关照顾考生的信息。

四、拟定录取名单:

1、依据国家、各省及学院的有关规定,参照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及阅档记录的有关情况,将不符合条件、规定的考生档案列为预退档案,并在阅档单上加以注明。

2、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其有关照顾条件、相关科目分数,按其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3、专业划分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选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专业计划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相近、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4、依据已做最后调整的有序排列的考生名单,按专业计划依次确定录取名单,额满为止。余者列入预退档案。

五、退档:

1、退档理由充分、全面、准确。

2、退档名单及理由上载各省级招办,经批准后退回考生所在省档案室。

3、严格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退档时间及时退档。

六、录取审批

1、上载录取名单,各省招办计划审批组结算退档数,获得批准后,打印录取名单。

2、审批名册经学院、各省招办负责同志鉴字后,加盖各省“录取专用章”,学院保留一份存档。

3、办理新生入学通知书,要认真、准确、加盖有关公章,并及时发出。

第八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的具体要求,学院将通过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吉林省下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收费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情况:

学院设有:1、优秀学生(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2、单项奖学金3、优秀新生奖,4、各类补贴。学院积极为家庭困难的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并广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使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解决部分生活费用。对在校学习期间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学院将采取发放困难补助及减免学费的办法,帮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一条:经学院研究决定,化工类: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工程、轻化工程、材料化学5个专业和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2个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即考生入学后,一、二年级统一授课,三、四年级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授课。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jlict.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jlict.edu.cn

学院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

编:132022

招办电话:0432308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