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贵州医科大学2018年"专升本"批次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5-0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261 收藏
省重点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贵州省/医药类/公办/贵州省
排名: 第335名
综合指数: 62.96
热度:25069K

  一、学校概况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0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我校最终公布计划为准。

  三、招生及对口专业

  以我校最终公布招生专业为准。

  四、录取原则

  1.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2.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中心监督的录取体制和录取办法。

  3.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4.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 我校招生专业只招收对口专业考生,详情请参照招生及对口专业表。

  6. 我校对报考我校且文化课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考试,专业不对口的考生将取消专业课考试资格。

  7. 我校在报考我校且文化课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考试后,专业课分数线按《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8〕10号】文件第五部分“专业考试”第五条文件精神划定。

  8、专业课复试合格考生将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之和,按分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之和同分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9、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籍信息将在我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zkb.gmc.edu.cn/index.htm)中通知公告栏向考生公布。

  10、专业课成绩通过我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zkb.gmc.edu.cn/index.htm)中通知公告栏为考生开放查询系统。

  五、招生组织机构

  贵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组和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

  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址:http://www.gmc.edu.cn

  联系电话:0851- 86908448(含传真)

  邮政编码:550004 Email:gmczkb@g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