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4-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222 收藏
省属硕士点
河北省/理工类/公办/河北省
排名: 第514名
综合指数: 56.29
热度:12140K

  1、学校全称: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10084

  2、校址(含校区名称):河北省张家口市建国路33号(校本部)

  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朝阳中大街13号(新校区)

  3、办学性质:河北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历证书颁发:依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及学院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定,颁发“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具印的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3)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建筑学、城市规划和工业设计三个专业色盲、色弱的考生限报。

  (5)录取具体方式

  A、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C、各级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均为5分,即满足第二专业志愿时需高出相应专业预录取最低分数5分以上,以此类推。无院校志愿级差。

  D、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报考我院建筑学、城市规划和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入学后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美术基础测试,测试不合格的进行专业调整。

  E、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均按投档分数录取。

  7、奖励: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企业奖学金如九派奖学金、阿特拉斯·科普柯奖学金、秦皇岛市政集团奖学金、皇明集团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按学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名次每年评选一次,奖学金最高额达每年8000元。

  8、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我院为困难学生设立固定、临时勤工助学岗位300多个。设立特困生档案,享受补助的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20%。品学兼优、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地方奖学金和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和在校生助学贷款。

  9、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艺术设计专业学费6000元,其它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专科专业学费5000元。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每生每年住宿费500、600、800元。

  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13-2050802 2080034 (2)传真:0313-2080040 2050802

  (3)E-mail地址:jyxsc@126.com (4)院校网址:http://www.hebiace.edu.cn

  (5)QQ号:909355733;QQ群号: 60275321,8194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