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6-0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674 收藏
河北省/理工类/公办/河北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10929K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

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首批优质校建设入选院校。

1、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

2、国标代码:11034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5、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768号

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7、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二、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认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2、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同等分数的考生,参考单科(文综或理综、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成绩录取。

3、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4、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5、考生入学后可在所录取的专业类或相近专业中做适当调整。

6、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男女比例:招生的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8、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9、新生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我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2、住宿费:500元/年和800元/年两档。

3、书费:新生一次性预交书费700元多退少补。

四、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3、凡高考成绩高于本科二批建档线考入我校表现优秀者,三年期间奖助学金不少于3000元;凡高考成绩高于本科二批建档线50分以上(含50分)考入我校表现优秀者,三年期间奖助学金不少于5000元。

4、我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贫困生补助金,设立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以资助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对具有河北省户籍、全日制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三免一助”政策。

5、我院设立“创新创业”基金,用以表彰奖励有突出创新创业成绩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6、我院每年为在校生购买校方责任保险。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10-3162951、3162938、3166290、3162937

学院网址:http://www.hdvtc.edu.cn

Emailzsjych@126.com

六、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