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文字版)
2015年湖北警官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江城武汉,是湖北省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省属公安高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7月,1976年开办公安专业学历教育,2002年“升本”。在66年的建设发展中,学院立足公安、面向政法、服务社会,坚持高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融合的办学特色,培养输送学历教育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8万余人(次),已积淀为警务人才培养基地、警学理论研究基地、警用科技创新基地、警务实战训练基地、警察文化创新基地和警务化管理示范基地。
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基础,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干,理、工、管、文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学科体系。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行政管理”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国家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有 “侦查学”、“治安学”国家精品课程,“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等7门公安部和湖北省级精品课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侦查学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
学院设有27个专业实验室、29个校内仿真警务实战教学训练点和23个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了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刑事科学技术省级实验示范中心、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李昌钰工作室”、电子取证重点实验室和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
学院开设有侦查学、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普通本科公安专业(方向),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英语(国际警务方向)等普通本科公安相关专业(方向),侦查、治安管理等普通专科公安专业。公安专业优势独特,属提前录取批次,国家及湖北省在相关改革政策中,已明确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全省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采取按需招生,单列职位计划招考等多种措施,提高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公安院校毕业生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法学专业实力雄厚,研考、司考高居全省同类专业前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等专业突出应用,就业面宽,主要为政法部门及各类公务员、企事业岗位输送人才。
本科
侦查学(公安专业)
招生计划:100人(文理兼收,其中女生15人)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强,系统地掌握刑事侦查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海关、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执法、司法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专业主干课程包括:侦查学总论、现场勘查、犯罪情报学、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侦查讯问、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等。
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公安专业)
招生计划:50人(文理兼收,其中女生7人)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强,全面熟悉公安业务,系统地掌握侦查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公安、检察、海关、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视频侦查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专业主干课程包括:视频侦查概论、现场勘查、侦查措施、视频侦查技术、视频侦查方法、图像处理技术、刑事案件侦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和刑事科学技术概论等。
治安学(公安专业)
招生计划:100人(文理兼收,其中女生15人)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人文素质,掌握警务实战技能,具有严明的纪律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在公安政法系统、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执法管理、公共服务及社会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专业主干课程包括:治安学总论、治安秩序管理、公安人口管理、安全防范技术、公共安全危机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案件查处、治安事件处置、涉外警务、社区警务、道路交通管理等。
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公安专业)
招生计划:50人(文理兼收,其中女生7人)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人文素养,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熟知法律,全面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专业主干课程包括: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社区警务与治理、交通工程学、道路与交通设施、道路交通组织与优化、车辆与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鉴定技术、道路交通管理行政执法实务等。
刑事科学技术(公安专业)
招生计划:15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22人)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独立进行现场勘查,熟练掌握证据的发现、提取、分析、检验、鉴定等技术方法,能在公安、司法、检察、海关、安全、交通、金融、保险、司法鉴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专项技术工作并能广泛提供社会化专项技术服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专业主干课程包括:现场勘查、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刑事影像技术、法医学、微量物证与毒物毒品检验、电子取证技术等。
警务指挥与战术(公安专业)
招生计划:50人(文理兼收,其中女生7人)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政治立场坚定, 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系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警务指挥与战术岗位职业核心能力和一定的创新精神,能够从事专门机关警务指挥、参谋辅助与技战术训练及危机处置、应急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专业主干课程包括:警察临战学、警务战术、应急警务指挥、严重暴力性案件临战处置、群体性事件临战处置、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事件临战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发事件临战处置等。
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专业)
招生计划:10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15人)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侦查、法律等方面基础理论知识以及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执法、网络舆情管控等综合能力,能够在公安等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信息安全管理、网络舆情管控和网络安全执法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专业主干课程包括:数据加密解密技术、涉网案件侦查与取证、网络攻击行为分析与防范、恶意代码分析与检测、网络安全保卫法律法规、网络安全监察、网络情报获取与分析等
法学
招生计划:240人(文理兼收,男女不限)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具有宽厚的法学理论知识,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涉外机构,特别是能在政法系统各部门和法律服务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专业主干课程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招生计划:100人(限招理科生,男女不限)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和创新意识,掌握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其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计算机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及广泛的社会服务和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专业主干课程包括: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概论、编译原理、计算机组成原理、汇编语言程序设计、微型计算机接口技术及应用、计算机网络、Visual Basic、计算机系统结构等。
信息安全
招生计划:60人(限招理科生,男女不限)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设计、分析和评价及电子证据提取应用的知识与能力,能够在公安政法机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网络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从事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工作或提供技术应用服务的高级专门技术人才。专业主干课程包括:信息安全导论、信息论与编码、计算机网络安全、现代密码学、电子取证技术、信息安全管理、网络攻击与防范、信息安全标准与法律法规等。
专科
侦查(公安专业)
招生计划:100人(文理兼收,其中女生15人)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公安主要业务,重点掌握侦查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从事司法、执法管理和安保工作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专业主干课程包括:侦查学总论、现场勘查、犯罪情报学、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侦查讯问、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国内安全保卫、刑事技术等。
治安管理(公安专业)
招生计划:100人(文理兼收,其中女生15人)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治安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适应治安管理、社会管理、公共管理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专业主干课程包括:治安法律法规、社区警务、公安人口管理、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案件查处、治安事件处置、涉外警务等。
招生对象: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高中毕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本、专科录取分数线的未婚青年。欢迎本科(二本批次线)以上、专科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积极报名,公安专业均属提前录取批次,考生未被我院录取者,不影响其它批次的正常录取。
政治条件: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标准进行考核。公安专业考生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文件要求执行。
身体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标准,公安专业考生按照《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要求执行(视力要求:矫正视力4.8以上) 。
招生办法: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录取。公安专业考生由省公安厅和学院统一进行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湖北警官学院招生网http://www.hbpa.edu.cn/zsjy.htm),根据体检、面试及体能测试的情况择优录取公安专业考生。公安专业本、专科均属提前录取批次,未被录取者,不影响其它批次的正常录取。其它专业考生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学制和待遇:本科学制四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专科学制三年,可同时报名参加学院专科套本科自学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取得国家统一制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学生着统一制式服装,接受警务化管理。适用普通高校奖学金制度,有组织参加公安工作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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