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 2015-03-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710 收藏
211双一流中央部委交通运输部省级选调生博士点硕士点重点实验室
辽宁省/理工类/公办/交通运输部
排名: 第99名
综合指数: 69.07
热度:29932K

  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促进科学选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4200人)的5%。

  三、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创造发明奖或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者除外)。

  (3)具有招生专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有相关书面证明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2.邮寄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1)内容要求。

  ①《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

  ②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③实名推荐信(自愿提供,不做要求,可由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实名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需将推荐信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扫描后作为证明材料上传至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并将推荐信原件邮寄至我校,不能由考生上传或邮寄)。

  (2)装订要求。以上材料除第③条外均需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请考生将所有申请材料按①—②的顺序装订成一册(A4纸大小),在左上角装订,无需另加封皮或包装。

  (3)邮寄要求。所有申请和推荐材料请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16026。

  3.填报专业说明。考生应结合本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情况填报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大类,每个学科大类中可按顺序申报1—5个专业,具体专业详见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五、选拔办法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实施自主招生测试及选拔工作。

  1.初审。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人选。

  2.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数学与逻辑、阅读与表达、思维与创新、情商与心理、国内外政治经济热点分析等方面的知识。由于考试范围比较广泛,题目比较灵活,我校无法提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以及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

  六、资格认定

  1.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分文理科进行录取。

  2.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成绩排名,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专业,并将考生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七、录取原则

  1.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

  2.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政策、入选专业决定录取与否。优惠政策: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被录取到经公示的入选专业。

  3.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八、监督机制

  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我校将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积极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29225。

  2.申请人和推荐人要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报送和推荐相关材料,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被认定的入选资格,若该生已被我校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若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九、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3月25日

  2.申请和推荐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5年3月2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3.初审资格名单公示时间:2015年4月20日

  4.确认是否参加考核时间:2015年4月25日—5月5日

  5.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6日—6月13日

  6.笔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08:30—10:00

  7.面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13:00—18:00

  8.入选资格名单公示时间:2015年6月21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十一、其他说明

  1.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报名费具体标准根据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以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3.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学科大类 专业名称 科类
1 信息科学与工程类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自动化
2 管理物流类 电子商务
物流工程
物流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商管理
经济学
3 交通装备与海洋工程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船舶与海洋工程
土木工程
4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工程
海洋资源与环境
海洋科学
5 外语类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