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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5-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798 收藏
高水平学校A
北京市/理工类/公办/北京市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7374K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学校简介: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建校于1958年,是国家首批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是全国百所高职示范校之一,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的试点院校之一。学校率先启动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改革试验,是首都职业教育排头兵。

  学校位于北京经济开发区凉水河畔,占地807亩,总建筑面积32.5万平方米。良好的办学条件,完善的基础设施,为学生营造了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近7000人,教职工900多人。学校秉承“求实、创新、厚德、重艺”的校训,坚持“人才培养高端化、校企合作品牌化、教育标准国际化”的“三化”战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产学协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新模式、新方法,全面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多年来坚持聚焦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开设有机械与电气类、汽车与交通类、艺术与设计类、电子与信息类、食品与生物类、经济与管理类六大类30个专业,实施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教育、成人本科学历教育等多层次教育,建校以来已累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10万余名。

  学校探索出“产学一体、实境再现、能力递进”的人才培养模式,搭建了“政校企行”多元合作平台,牵头组建了北京现代制造业职业教育集团和14个不同形式、不同功能的校企合作联合体。学校与解放军火箭军、北京奔驰、地铁各运营公司、航空航天下属各个单位、大唐电信、招商局物流集团等单位建立了定向、订单班培养,订单培养学生占在校生的比例己经达到44%。学校引入“IHK”“IMI”等多种国际化职业人才培养和技能认证体系,与国际知名企业合作,建有“戴姆勒中国汽车学院”、“思科网络学院”等;与德国、英国合作组建了“中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英国汽车工业学会职业资格认证中心”和“电子信息技术考试中心”等;引进国际资格认证项目,形成国际化人才培养标准和人才培养模式。

  录取原则:

  按照总成绩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核过程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成绩:

  满分300分。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基本知识及基本常识(包含:人文、自然、生活常识、当前时事政治、社会经济、法律常识等)。

  二、面试成绩:

  满分为300分。按专业大类组成专家小组对考生的基本素质、整体形象、表达能力、动手能力进行综合考核。

  三、申请免试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笔试:(免笔试考生成绩按240分计)

  *中职毕业生: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

  *普通高中生: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任意组合为B、B、C(含)以上的考生

  *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区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

  *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退役士兵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面试:(免面试考生成绩按240分计)

  *取得美术统考专科合格及以上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考生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入学:(免试入学考生成绩按240分计)

  *高中阶段获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考生(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

  *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普通高中生:会考成绩语数外三科成绩均达到B(含)以上的考生

  *高中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

  *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者

  *退役士兵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及以上

  *服役期间个人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考生

  4.信息确认审核后,免笔试、免面试和免试入学的认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示。

  四、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农户加分成绩和特长加分成绩三部分构成,总成绩满分330分。

  总成绩(330分)=考试成绩(满分300分)+ 农户加分成绩(满分10分) + 特长加分成绩(满分20分)

  五、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

  七、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经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法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八、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而不报到的考生,当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九、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被录取的考生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并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收费标准:

  1.普通类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2.住宿费900元/学年。

  奖助政策:

  学校积极执行各级教育考试部门实施的奖优助学政策,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增加奖助

  制度,更好的激励和促进学生的学习动力,更好帮助困难学生,奖助政策如下所示:

  一、中央及北京市资助政策

  1.学生国家奖学金

  2.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生国家助学金

  4.学生饮用水、洗澡、电话等临时补助

  5.学生物价补贴

  6.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7.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8.应届毕业生边远山区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管理办法

  二、 学校资助政策

  1.学生奖学金

  2.学生勤工助学政策

  3.定向培养直招士官 “砺剑”奖学金

  4.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5.学生国家助学贷款

  6.学生学费减免办法

  7.学生特殊困难补助

  其它情况:

  自主招生是高考的提前招生,所有录取的学生与高考统招的学生一样,享有同等待遇,正式毕业时颁发一样的毕业证书。学校有完备的奖、勤、贷机制,助力(含贫困生在内的)所有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夯实基础,提升专业技术技能水平,更好的完成学业,为优秀学生搭建他们需求的平台,助推和帮助他们完成自己的理想。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政编码:100176

  咨询电话:010-87220979、010-87220709

  监督电话:010-87220596

  网 址:www.dky.bj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