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2010年临床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5-20 来源: 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浏览量: 5140 收藏
独立学院
河北省/医药类/民办/河北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56.26
热度:5016K

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二.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09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颁发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学费及招生计划:
1.学费:10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年
2.招生计划由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
3.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达到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我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录取后尚未满额的专业。
6.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审批后提档。
7.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
9.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对不符合要求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311-86266317
学校招生办网址: http://zsb.hebmu.edu.cn
(所有录取考生可通过此网站进行查询)
招生办电子信箱:ydzsb@hebmu.edu.cn

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元志愿陪伴各位小伙伴度过高考

【高考升学群】

群内不定期分享高考升学资讯、教育政策

高考系列直播、择校指南、专业推荐介绍

高考各科提分必备技巧、学习资料共享等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添加助教老师回复“高考”即可入群

★微信搜索小程序:元志愿

 

找大学】院校信息,985/211/双一流院校等

选专业】专业信息,清晰了解专业具体情况

高考选科】三个维度,帮助考生自主搭配学科

学业管理】学业剖析,定目标找差距圆梦大学

一键查询】输入分数,一键查看能上的大学

智能填报】志愿神器,AI大数据+冲稳保策略

学业评测】免费测评,五大维度快速认知自我

直播课堂】填报技巧,支持无限次重复回放

专业指导】量身定制,不浪费高考每一分

高考资讯】高招政策,高考实时资讯全掌握

志愿客服】在线解答,高考咨询一键接招

免责声明:文章部分文字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