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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 2013-12-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263 收藏
985211教育部南北医学双雄医学七兄弟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北京市/医药类/公办/教育部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9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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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学专业特色,北京大学医学部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2014年继续根据“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在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推荐标准
对医学类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身心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理科)。
二、招生计划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医学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网址http://www.ccuut.edu.cn),按要求注册个人信息,填报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考生认真准备自主选拔录取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网报提交成功后打印,须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2、个人自述材料(须学生本人撰写);
3、高中阶段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它证明申请人突出才能的材料(获奖证书按时间顺序排列)。
请考生按照上述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要求A4纸大小,左上角装订,不另加封面),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申请材料”。
四、选拔程序
1、初选:医学部将组织专家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自主选拔考核的人选。
2、初试: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在各省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考试地点,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考试时间:2014年3月1日
考试科目:数学 物理
3、复试:在北京大学医学部进行,时间待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初试成绩决定复试人选,主要考察语言运用能力、综合素质。
4、确认资格:北京大学医学部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试资格,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资格,医学部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参考初步审核评价结果,确定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人选。


五、录取办法
1、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高考,高考第一志愿填报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写第一顺序,考生须服从专业调剂。
2、被认定具有2014年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医学部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参考初步审核评价结果,将在高考录取时给予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当地录取线下降60分以内录取的优惠政策(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分别给予不同的优惠),对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北京大学医学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专业录取时享受降10分的优惠政策。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2日早9:00至2014年1月2日早9:00,材料寄送截止2014年1月4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所有考生推荐材料恕不退还)。
2、初审通知:2014年1月13日登陆“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3、考试通知:初审合格考生按通知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2014年3月1日
5、成绩查询:请于考试后3周左右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6、复试通知:复试时间待定,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监督机制
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医学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北京大学医学部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10-82805067。
八、其他事项
1、各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所有推荐材料务必客观、真实、准确,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医学部相关规定处理。
2、本细则由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电话:010-82802191
传真:010-82802223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
201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