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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生对象与录取规则

时间: 2008-06-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009 收藏
浙江省/综合类/公办/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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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职(大专)招生对象为高考第四批(或专二)录取分数线上线的高中毕业生和单考单招上线的中职毕业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只有在平行志愿中填报我校,才有被录取机会 。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即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其他专业志愿的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予以录取和安排专业。

  对于征求志愿而进档的考生,统一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必要时会个别征求考生意愿予以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