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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4-1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468 收藏
江苏省/理工类/民办/江苏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6708K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民广字(2010)第 号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3201151000004

  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0200

  学校代码:13100

  招生代码:江苏1604

  一、学院名称: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附学院简介)

  二、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铜山金铜路2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专科

  六、学习年限:三年

  七、收费项目、标准

  1、学费:3个中澳合作专业为1.65万元/学年,其他35个专业1.3万元/学年。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公寓宿舍4人一间,配有电话、卫生间等)。

  3、代办费:书本费每生每学年预交500元,一年一结,多退少补;卧具与生活用品费每生380元(学院统一采购,自愿购买);军训套服费每生50元。

  4、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年一缴,按照南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执行。(2009至2010学年在宁高校学生个人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5、人身医疗、附加医疗、意外事故保险费:每生每年33元,三年共99元(自愿参加)。

  6、体检费:20元/人(一次性)。

  八、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九、招生人数:以省教育厅正式下发文件为准

  十、证书类型:教育部统一进行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十一、颁发办法: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要求修学的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对于在规定年限内没有修完规定合格学分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可申请重修不合格课程,经考试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

  十二、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和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符合专科规定的等级要求。

  5、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根据省考试院规定,今年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我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其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

  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对特困生实行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

  十三、金肯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南京市江宁铜山金铜路2号 邮 编:211156

  网 址: www.jku.edu.cn 传 真:025-86196207

  电 话:025-86196210 86197657 86196207

  电子邮箱:Zsb@jku.cn

  学院办事处地址:江苏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院内)

  电 话:025-83307016 5260255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