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2018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6-0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398 收藏
省重点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江苏省/理工类/公办/江苏省
排名: 第137名
综合指数: 64.68
热度:16496K

学校名称:江苏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289)

办学性质:公办

培养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学校地址: 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西段

南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中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4C1合格。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必测科目等级为D级不超过三门。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外语语种: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5.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录取规则:

1.成绩认定:政策性加、降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我校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江苏省采用投档成绩与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选测科目等级加分设置标准为: A+=4分,A=3分,B+=2分,B=1分)。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0、0”。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

3.同分考生处理: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江苏省不含附加分)、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4.体育类专业招生:投档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外语、数学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

5.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考生如需调剂,须提出书面申请。

6.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7.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文科5200元、理科5500元、工科5800元(优势学科上浮10%)、农林类2500元、体育类5300元预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年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数计算年度学费,于下学年开学初结清。

2.以下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

嵌入式培养专业:7800元/生–

中澳(澳大利亚)合作办学:24200元/生–

中乌(乌克兰)合作办学:22000元/生–

3.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招生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1-84401065,传真:0511-84428179

2.咨询地址: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2003

4. 网址:http://zs.j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