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10. 学院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有哪些资助措施?

时间: 2009-06-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582 收藏
高水平专业群A
安徽省/理工类/公办/安徽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10541K

  答: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建立了资助工作政策体系,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了使特别困难家庭学生能及时得到资助,07年始,安徽省政府实施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特别困难家庭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到农村金融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享受的利息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一样。学院配套制定了以“绿色通道”、“学费借款”、“勤工助学”为主要途径,困难补助为辅助手段,奖学金为激励方式的全方位、多元化的帮困助学保障体系。其中奖学金覆盖面达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