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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2-06-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643 收藏
湖南省/综合类 艺术类/公办/湖南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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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院性质与培养目标: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和湖南广播电视台共建,省教育厅主管的公立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依托湖南传媒和其他文化产业优势,将文化产业资源与传媒教育紧密结合,在全国率先创立“前台后院”的校企结合办学模式,主要为广播影视、报刊出版、动漫游戏、网络通讯等传媒行业培养具有创意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同时为其他企事业单位培养急需的特色人才。

  二、培养层次及学制:高职专科、三年。

  三、录取原则:

  1、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按招生计划的1:1.2调档。

  3、退档原则:

  (1)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且专业不服从调剂;

  (2)投档分数偏低;

  (3)不符合我校专业成绩或文化单科成绩录取要求;

  (4)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学院教学语种为英语。

  5、所有专业的招生科类均为文理兼招、职高对口,但对口招生仅限湖南省内;电视节目制作(新媒体方向)招收普通文理科考生。

  6、文化单科成绩要求:商务英语、涉外旅游、现代传播(对外汉语传播方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及格;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及格。

  7、男女比例:不限。

  8、录取对体检的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主持与播音、表演艺术(礼仪主持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除上述条件外,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细则:

  1、对所有艺术类专业组织了专业联考的省份,招收参加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未组织相应专业联考的省份,认可考生参加其他高校同专业考试的合格成绩。

  2、对表演艺术(礼仪主持方向)专业,招收参加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3、对影视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广告等专业,招收参加各省美术联考且成绩及格的考生;对没有组织美术联考省份的考生,认可其参加其他高校美术专业考试的及格成绩。影视动画、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广告三个专业在湖南省内招收部分普通文理科考生。

  4、对未组织摄影摄像专业联考的省份,招收参加该省美术类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对未组织电视节目制作专业联考的省份,招收参加该省编导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5、舞蹈表演专业限招主科为舞蹈的音乐类考生,音乐表演专业限招主科为声乐的音乐类考生。

  6、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按专业加文化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单独招生:我院单独招生考试(仅面向湖南)采取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模式进行,考生凭2012年高考考生号报考。

  六、招生计划:2012年我院招生计划总数为3420人,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七、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2012年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附表)

  八、招生对象: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湖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的应、往届中专职高及同等学历的毕业生。

  九、证书类型:凡经各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后,颁发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院针对贫困学生成立了勤工助学中心,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协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表现好、学业成绩优良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十一、优秀考生奖学金:即凡是在全国普通高考中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三批”(含)以上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或持有国家体育总局运动管理中心颁发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的考生,在专科批次中将我院作为唯一志愿填报的,经正式录取来我院报到入学后,成绩达二本线或持一级运动员证者在第一学年可享受我院全额奖学金;成绩达三本线或持二级运动员证者在第一学年可享受我院半额奖学金。奖学金数额均以考生所读专业的当年学费为标准。

  十二、办学地址:长沙市星沙特立路5号邮编410100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1—84028686(传真)、84028681、84028606

  学院网址:www.hnmmc.cn

  2012年各专业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新闻采编与制作 5500 270 湖南、上海、天津、河北、山西、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重庆、陕西、青海、安徽、海南、辽宁、黑龙江
广播电视技术 5500 50
广播电视技术(灯光音响方向) 5500 40
电视节目制作 6050 100
电视节目制作(新媒体方向) 6050 100
摄影摄像技术 7500 70
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7500 100
主持与播音 7500 220
表演艺术(礼仪主持方向) 7500 50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4620 1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7800 80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新闻与编辑方向) 7800 80
软件技术 7800 80
电子商务 3500 100
影视动画(新媒体动画方向) 9000 60
影视动画(游戏动画方向) 9000 60
动漫设计与制作(数字动漫设计方向) 9000 60
动漫设计与制作(动漫衍生品设计方向) 9000 60
影视广告 7500 60
艺术设计(电脑美术方向) 7500 60
艺术设计(平面广告方向) 7500 60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7500 60
环境艺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方向) 7500 60
人物形象设计 7500 60
影视表演 7500 60
舞蹈表演 7500 60
舞蹈表演(国标舞) 7500 30
音乐表演 7500 60
编导 7500 90
影视编导(媒体创意方向) 7500 30
商务英语 3200 120
涉外旅游 4200 80
现代传播(对外汉语及文化传播) 5500 40
传媒策划与管理 5500 100
出版与发行(数字出版方向) 4200 100
金融管理与实务 3850 100
市场营销 3500 150
会计 3500 160
投资与理财 3500 100
文秘(现代办公管理) 3200 50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文化经纪方向) 3200 50

说明:上述学费系湖南省物价局2011年核定的标准,若2012年新生入学时实际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按湖南省物价局2012年核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