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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体育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时间: 2012-06-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677 收藏
省重点硕士点
辽宁省/体育类/公办/辽宁省
排名: 第461名
综合指数: 57.17
热度:7357K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体育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219394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0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1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7227.7万元,图书68.0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40201 体育教育 4 体育学 教育学
040203 社会体育 4 体育学 教育学
040204 运动人体科学 4 体育学 教育学
110202 市场营销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050301 新闻学(体育新闻传播方向) 4 新闻传播学 文学
050201 英语(体育英语方向) 4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 4 公共管理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体育旅游方向)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050412 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模特艺术方向) 4 艺术 文学
050410 舞蹈编导 4 艺术 文学
040202 运动训练 4 体育学 教育学
040205 民族传统体育 4 体育学 教育学
040207S 休闲体育 4 体育学 教育学
040206S 运动康复与健康 4 体育学 理学
040104 教育技术学(体育信息技术方向) 4 教育学 理学
071502 应用心理学(运动心理方向) 4 心理学 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体育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体育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体育教育专业4000元/学年·人;社会体育专业4000元/学年·人;运动人体科学专业4800元/学年·人;英语专业(体育英语方向)4800元/学年·人;市场营销专业(体育市场营销方向)4200元/学年·人;新闻学专业(体育新闻传播方向)4200元/学年·人;旅游管理专业(体育旅游方向)4200元/学年·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方向)4200元/学年·人;表演专业(体育艺术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模特艺术方向)10000元/学年·人;舞蹈编导专业10000元/学年·人;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0000元/学年·人;休闲体育4800元/学年·人;运动康复与健康专业4800元/学年·人;教育技术学专业(体育信息技术方向)4800元/学年·人;应用心理学专业(运动心理方向)48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人。(严格遵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院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院专业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800元/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学院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标准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二级院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学生工作部。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按照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此类推。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参照专业主要科目分值录取。

  6.我院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录取时,辽宁省考生按文化课成绩除以7.5,加体育成绩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级考生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艺术类录取办法

  表演专业: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按我院专业方向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注:我院划定艺术类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下和没有参加我院专业测试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按照生源省级省考艺术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不组织专业考试,只招艺术文科考生。

  8.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26日

  体育考试时间:2012年5月9日-10日

  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进入控制线后,按文体综合分分专项、分男女、按比例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6×30%+体育分×70%)

  9.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24-89166657 传 真:024-89166657

  网址:http://zsjyc.syt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