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5-0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671 收藏
独立学院
江苏省/理工类/民办/江苏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55.50
热度:6349K

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外语语种:英语专业限考英语,其他专业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八、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收费项目及标准: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学年,工业工程14000元/学年,其余理工类专业150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2.住宿费:1500元/人·年;3.各项收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局最新核准为准。

十、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十一、招生人数:2740人,具体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十二、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接近1:1。

3.专业(大类)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前三个志愿之间设不超过1分的级差,第三志愿以后无级差。

4.录取江苏省考生时,同等分数下等级高的优先;录取江苏省以外考生时,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5.我校认可各省(市)照顾加分政策,在录取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

邮编:210023

电话:(025)85786088, 85786089,85786122,85786033

传真:(025)85786132

网址:http://zj.nj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