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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5-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984 收藏
省属独立学院
江苏省/理工类/民办/江苏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54.61
热度:6730K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民广字(2009)第A031号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3201151000020号

  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1200

  学校代码:13655

  一、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二、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航金大道99号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 费:普通类专业:13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学年。

  2、住宿费:1500元/学年。

  八、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具体退费办法如下:

  关于退(转)学收费规定: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按年度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九、招生人数: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十、证书类别及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新生录取按照以高考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学院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院志愿,根据考生考试的总分,遵循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予以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3.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依据考生原始分数和志愿安排专业。学院对前三个专业志愿设专业级差,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4.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考模式继续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上,报考我院本科第三批次专业的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须符合选测1B1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在选科要求上,理科专业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中有物理,其余专业对选测科目不限。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投档。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6分、4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5.除交通运输(民航机电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外,其余各专业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十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设计专业:在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河南八个省份招生,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即可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江苏、山东、浙江、黑龙江四省进行招生,其中江苏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专业校考,取得我院颁发的专业校考合格证后方可报考;浙江、黑龙江两个省份的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合格即可报考;山东省考生在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即可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专业:在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省进行招生,江苏、安徽考生须在南京进行现场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和按照《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GB/T1640.8-1996)进行体检,取得我院颁发的专业校考合格证后方可报考;河南考生参加河南省的空中乘务类专业统考取得合格证者即可报考;山东省考生来我院进行校考合格或在其他院校同类专业进行校考合格均可报考。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2009年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并在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按照所在省份招办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控制线,进档后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考量,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占65%、文化成绩占35%,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十三、学院会将录取结果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网站、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7190011 52112609 84896448 84891578

  传 真:(025)84892707 52112609

  通讯地址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00#信箱 

  邮 编:210016

  通讯地址二: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航金大道99号南航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1156  

  学院网址:http://jc.n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