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1-05-1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132 收藏
独立学院
江苏省/综合类/民办/江苏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54.27
热度:5551K

  一、学校全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二、校 址:三牌楼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66号

  仙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

  三、学历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向考生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发现问题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3.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4.根据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凡志愿填报我院的江苏考生,其报考条件必须是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BC、必测科目4C、技术科目合格以上。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外省考生,高考考试科目均按各省级招办的选科规定执行。

  5.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6.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可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7.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8.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9.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院网站(http://tdxy.njupt.edu.cn)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10.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11.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八、收费项目及标准:学费:13000元/学年(如有变动,以省物价局公布的为准);住宿费:1500元/学年。

  九、颁发证书类别: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证;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学生毕业时达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学分,德、体合格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5-83535599、52997172、52997173

  传 真:025-83535599

  学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66号

  邮 编:210003

  电子邮箱:td@njupt.edu.cn

  网 址:http://tdxy.nju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