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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原则

时间: 2014-04-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480 收藏
辽宁省/理工类/公办/辽宁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6434K

  办学性质:公办 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 制:三年

  【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我院承认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

  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

  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

  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若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仍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投档的考生,

  录满为止。

  招生对象:凡符合高考报考条件,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

  业生。

  报名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的普通高考,在专科(高职)栏中填报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志愿。

  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为辽宁省物价局批准。

  奖 学 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

  学院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原本钢技校)站前乘15、17、18、19、26路公交车技校站下车即是。

  联系电话:0414-3563659 3563658 传真:0414-3563659

  网址:http://www.lnyj.net/

邮编: 117000

  邮箱:lnyjzyjsxygz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