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嘉兴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5-1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132 收藏
曾用名: 嘉兴学院
省属
浙江省/综合类/公办/浙江省
排名: 第224名
综合指数: 59.07
热度:19138K

嘉兴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嘉兴学院 学校部委码:10354
2、校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3、办学地点:校本部
4、邮政编码:314001
5、办学性质:公办
6、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7、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各专业考生进校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3)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
B、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为保证高分考生能录取到较满意的专业,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C、在浙江省的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预留60人(文科30人、理科30人)招收高分二志愿考生,超过浙江省第二批控制分数线20分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至额满为止。
D、英语单科成绩要求的专业:
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105分(含)以上;
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95分(含)以上;
艺术设计专业原则上要求60分(含)以上。
E、本年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尖子考生,只要上我校投档线,将优先录取。
F、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为7000元/生. 年,普通本科专业为3960元/生. 年,普通专科专业3600元/生. 年,民办专科专业为13000元/生. 年
8、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网址:www.zjx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
(2)招生咨询电话:0573-3640000
(3)传真:0573-3642036
(4)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
(5)E-mail地址:zsb@mail.zj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