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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生持就业证明可办落户手续

时间: 2019-06-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303 收藏
山西省/综合类/公办/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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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生持就业证明可办落户手续

20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后,对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生)在山西省实现就业的,可持就业证明或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明等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今年应届毕业生人数创历史新高,被称作“史上最难就业季”。对此,山西省将结合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进程,着力发展高新技术、智力密集型等产业,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从今年起,山西省将试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公开择优办法招聘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2015年做到每个乡镇配备1名至2名农业技术推广特岗人员。该计划的服务期限暂定为三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暂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从今年起,山西省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当年的1月1日调整到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对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与此同时,山西省将逐步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办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高校毕业生在山西省实现自主创业的,可持创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工商登记表)、毕业证书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山西省还将开展有针对性的校园招聘活动,对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以及到对口援疆地区开展的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将纳入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大型专项活动项目,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山西省将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建立实名制台账,实行“一对一”就业服务,并将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此外,山西省将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通报制度。从今年起,省政府每年要组织对国家及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记者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