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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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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915-3261011

官方网址:http://www.aku.edu.cn/ http://zsb.aku.edu.cn

安康学院2022年第二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2-06-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783 收藏


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招生工作要求,为了做好安康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安康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公办本科院校,是陕西省首批省属公办本科院校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

校园占地813亩,馆藏纸质图书126.8万册、电子图书100.4万册、中外文报刊403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1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工871人,其中专任教师654人,高级职称教师26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71人。学校面向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学生近12000余人。

学校现设有13个二级教学学院,有41个本科专业,学科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医学等十个门类。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常年与英国、美国、法国、意大利、波兰、新西兰、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40余所高校开展多种项目的教育合作,为学生出国、出境学习深造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批准,2022年安康学院确定2个专业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总计划100人,详情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位授予门类

招生人数

学制

学费

1

汉语言文学

文学

50

2

5000/

2

小学教育

教育学

50

2

5000/

备注:专业招生计划可以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间调整。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1.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并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

3.每生限报一个专业,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62008006211800截止

报名考生请登陆安康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安康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

登录网址:http://zsb.aku.edu.cn/

2.报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压缩包):

1填写完整的《安康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电子版;

2)本人签字确认的《安康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扫描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籍证明和成绩单)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在20-40 KB之间,JPG格式。

注: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所有材料以报考专业+姓名+电话”统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请将报名材料在截止日期前发至指定邮箱:aku_zsb@aku.edu.cn(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

2022630日前在安康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录取

1.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线上综合面试。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安康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及复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保证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者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培养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在校期间不能申请转专业。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规定学制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八、组织机构与监督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二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联系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915-32610113261101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ak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

学校邮编:725000


附件:安康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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