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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学院2014年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 2014-05-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898 收藏

一、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校对进档考生按换算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换算公式为: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满分/专业课满分+文化课成绩);如生源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考生须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在我校组织校考的省市区,进档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如生源地有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统考或联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生源地没有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考生须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