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海口经济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898-65733733,0898-65733702

官方网址:http://www.hkc.edu.cn/ https://zs.hkc.edu.cn/

海口经济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6-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217 收藏

  一、学院全称:海口经济学院 二、学校代码:12308

  三、办学校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桂林洋高校新区 邮政编码:570203

  四、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教育

  五、办学性质:民办

  六、学院概况:

  1、学院简介:

  海口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公共)管理专业和特色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办于1974年。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一万六千多名,校园面积2288亩(含桂林洋高校区1735亩),建筑面积70多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000多万元;图书馆馆舍3.27万平方米、阅览座位2128个、馆藏图书136.6万册;拥有可容纳2600多人的大剧场和现代化的音乐厅与演播厅,七千多座位的标准田径运动场和多个灯光篮球场、排球场与网球场。

  学院下设经济贸易、涉外经济、公共管理、旅游、艺术、信息工程、工程技术、继续教育、国际教育等9个二级学院,基础课、体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外语等4个教学部;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新闻学、财务管理、交通运输、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电子信息工程、英语、工程管理、经济学、日语、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和市场营销等16个本科专业和金融管理实务、会计、空中乘务、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环境艺术设计、商务日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程造价等26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院坚持用真诚和待遇吸引人,用事业和环境凝聚人,用精神和制度激励人,努力营造“凝聚、和谐、平等、包容”的新型人际关系,人才引进措施有力,一批批优秀的人才纷纷加盟。学院董事长曹成杰是“海南省杰出人才”、省市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委员;院长李秀生教授曾是长期担任过国家重点大学党政一把手的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科技专家;党委书记张文瑞来校工作前系中共海口市委常委、海口警备区政委,长期从事青年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现有专任教师767名(含外教),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230名、硕士以上学历者265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名,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名,海南省高校教学名师3名,省级先进教育工作者4名,“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十佳”3名;聘请了20多名年轻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30多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

  学院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努力构建“五双五互”教育教学新体系,确立学生与社会零适应及与岗位零距离的“双零”培养目标;坚持封闭式管理与开放式办学相结合、从严治校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制度约束与学生自治相结合,着力培养学生的适应、竞争、创新和创业能力;试行部分专业与相关单位联合招生或联合培养,使学生毕业时既获得国家颁发的学历文凭,又能取得相关行业的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依托海南的区位优势与学院的体制优势,实施校企联合,拓展“订单式”培养,先后与海南航空、深圳航空及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三亚喜来登度假酒店、博鳌索菲特大酒店、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海口港、海南电视台、海口电视台、海南洋浦实业公司等63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大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近万名毕业生以其专业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和综合素质高而广受用人单位的青睐。许多学生尚在实习阶段,就被用人单位“订购”。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2003—2009年连续七年文件公布:海口经济学院六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都在90%以上,位居全省高校前列。2006年4月7日,学院被评为“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2009年,学院获得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南中国海的壮阔,五指山的雄伟,万泉河的秀丽,南渡江的妩媚,赋予了海口经济学院无穷的魅力。学院将一如既往地以“教育设施高标准、教学质量高水准、学院形象高品位”的崭新风貌,开创更好更快发展的新局面,奋力朝着海口大学的宏伟目标前进。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

  海口经济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与爱尔兰格里菲斯学院、美国北阿拉巴马州大学的合作办学项目已获得教育部的批准,2010年拟招生专科专业会计、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其合作模式为“3+1(爱尔兰)”、“3+1.5(美国)”,即学生在我院学习三年,成绩合格后获得我院专科文凭,雅思成绩达到5.5分、满足签证要求的学生自费在国外学习1年或1.5年,修满学分,成绩合格,获得国外合作院校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招生计划

  我院2010年 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国家统招计划为363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八、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其中商务日语语种不限)

  (2)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要求:健康

  (4)部分专业身高要求:

  ①音乐表演、新闻学(播音与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交通运输(民航运输业务管理)、旅游管理(会展服务方向)、旅游管理(高尔夫方向):女160CM、男170CM以上

  ②交通运输(空中乘务)、空中乘务专业:女:165——172CM,男:175——182CM

  (5)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以我校单独举行的校考成绩为准,未进行校考的省份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为准。

  2、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1从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符合本省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2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①由我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生源省份,其录取规则参照本科2由各省组织专业统考的生源省份录取原则,按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及专业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具体方式:

  A、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既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 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 在高考分数(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①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②相关成绩考虑英语、数学、语文成绩较好的学生。

  E、 经济学、国际经济贸易、英语、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财务管理等等专业,英语成绩不能满足专业最低要求者,学院将予以退档。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

  F、 录取期间,学校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若无法与之联系,将予以退档。

  (7)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文史、理工类专业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具体投档比例以各省招办规定的为准;艺术类专业投档比例以各省招办规定的为准。

  九、收费标准:

  学费:6900——19500元/年,按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示的海口经济学院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十、录取与入学:

  按国家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录取结果将在当地的招生办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同时由学院招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一周之内将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寄回我校招生办。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十天未报到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一、学生入学学籍和毕业证书种类:

  学历教育的学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口经济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奖学金、助学金及贷款

  奖学金、助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

  学院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主要由成杰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构成,其中最高奖金额为10000元/人.年;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分别有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和学院“爱心助学金”。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规定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十三、户籍管理:

  经我院录取的学生户口可自愿迁入海口市。

  十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898-65351910、65370910

  传 真:0898-65329852、65375223

  学校网址:www.hkc.edu.cn

  电子邮件:hjyzsbz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