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12-62910011

官方网址:http://www.szjm.edu.cn https://www.szjm.edu.cn/zsjyc/

2024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2-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388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学院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74(普通类、艺术类)

校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招生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简介:学院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连续四年荣获江苏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第一等次,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院校60强、资源建设优势院校60强、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100强、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100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办事机构:招生与就业处

监督机构及职责:纪委办公室,检查监督招生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一)报名条件: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10门合格性考试须达到8门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10门合格性考试须达到6门合格。

(二)考生志愿填报:

1.填报形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填报时间

第一轮:2024年3月6日至8日17:00。

第二轮:2024年4月9日。

3.志愿填报

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高职院校,考生按科类填报专业志愿,普通类与艺术类不能兼报。考生可同时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三)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学校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按照如下方法进行赋分:语文、数学、外语合格每门按20分计入总分;物理、历史合格每门按10分计入总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合格每门按4分计入总分;不合格计0分;总分为100分。

2. 面试: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1) 组织: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进行评核。

(2) 考核形式:考生简明扼要地进行自我介绍,展示个人基本情况、兴趣爱好、优缺点和未来学业规划、职业规划等,时间不超过4分钟。

(3)考核评分:从仪容仪表、行为举止、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五个方面分别给出5个单项成绩,每个单项成绩满分为30分,总分150分。

(4)第一轮面试时间:3月24日。

(5)面试地点: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6)3月13日前,学校招生网公布考生资格审核结果;3月13日—15日,考生按学校要求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为60元/生;3月21日—23日,考生自己完成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方可参加;面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 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从基本信息、担任职务、荣誉奖励、学科特长、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科技特长、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等9个方面赋分,总分50分。《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综合素质评价赋分办法》另见学校招生网通知。

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使用美术类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学院不再组织专业测试。

根据第一轮录取情况,学校组织开展第二轮面试工作(如第一轮已完成公布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面试)。

(四)违规处理

1.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一)加分政策

按照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二)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普通类考生考核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政策加分,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政策加分。

1.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依次排序,如还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中仪容仪表、行为举止、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分项得分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考试违纪;②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低于90分。

2.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3.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符合标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四)日程安排

第六章 其他

个性化人才培养: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为每一位学生量身订做一套人才培养方案,为学生打造“担任1任干部(成长为一名党团员),参加1个社团、组织1次活动、培养1项特长;结对1名技能导师、明确1个技能方向、参加1次技能比赛;加入1个创新创业团队、完成1个创新创业实践、取得1个创新创业成果 ”“433”学生成才工程,助力学生升好学、就好业、创成业,让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转专业:学校为学有专长、有转专业意愿且第一学期成绩在班级前50%的新生提供转专业的机会。

奖励与助学:学院设立国家奖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覆盖率达100%。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住宿费1200元/年(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七章 附则

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的一种录取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招生咨询方式:

1. 招生咨询电话:0512-62910011

2. 招生咨询QQ群号:511807258

3. 学院地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邮政编码:215009

4. 学院网址:www.szjm.edu.cn

监督机制: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纪检部门对录取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