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13-85960968,0513-85960868

官方网址:http://www.ntsc.edu.cn http://www.ntsc.edu.cn/zhaosheng/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江苏以外省份)

时间: 2014-06-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808 收藏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

  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国家示范(骨干)优秀高职院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

  二、招生代码

  国标代码12703。各省招生代码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报(或报考指南),或者查阅学院招生信息网。

  三、学院地址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距离上海一小时车程,与苏州隔江相望),邮编:226010。

  四、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即对进档考生,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按志愿顺序录取,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各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www.ntsc.edu.cn/zhaosheng)。

  4.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男女生比例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航海类专业适合男生,其余专业男女生均可。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不招收色盲、色弱者,要求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调剂到其他专业。

  五、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

  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生、理科类专业5100元/年·生、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生。专业类别的划分按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执行,详情可查阅各省高招报考指南或计划专刊。

  住宿费:A类1400元/年·生、B类1200元/年·生、C类700元/年·生。

  学院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以下途径解决学习费用: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订单企业奖学金;2.国家助学贷款;3.国家助学金;4.特困补助;5.学费减免6.勤工助学;7.订单企业、合作共建单位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款。

  六、就业形势

  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就业质量在省内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膺2012-2013年“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以技能为本位”的育人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受到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学院先后与近80家经济实力强、经营状况好的企事业单位签订了“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仅在2013级学生中,订单培养的学生人数就占新生总数的60%以上,就业前景喜人。

  学院积极为学生创造继续深造的条件,鼓励学生通过“专升本”、“专转本”以及“专接本”等方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院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本科院校开辟了专本对接通道,设有上海交通大学南通远程学习中心,学生在校期间即可参加本科的学习。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5960868、85960968 传真:0513—85960868

  E-mail:zhaosheng@ntsc.edu.cn 网址:www.ntsc.edu.cn

  八、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