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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0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办法

时间: 2020-01-1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473 收藏
一、报名对象
参加2020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二、报考流程
2020年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我院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
1.考生申请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9日17∶00,根据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在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并于2020年3月5日至9日,到我院报名申请专业类测试,我院现拟申请机电设备与自动化类、计算机类、通信类、财经商贸类1、财经商贸类2五大专业类校际联考测试。
参加过其他院校校际联考测试的考生,于2020年3月16日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校际联考准考证到我院申请所报专业类的相关专业。
2.测试考核
(1)文化素质测试。
拟参加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拟参加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和 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测试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上午9:00―11:00。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
自2020年起,我省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实行校际联考(以下简称“校际联考”),校际联考采取分专业类观看机测视频并参加计算机测试的方式进行,所有申请我院的考生须于2020年3月11日至15日到我院参加分类招生考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考试(计算机机测),具体测试时间和场次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3.预录取
我院于2020年3月24日17∶00前,按照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所有申请我院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并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我院严格依据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开展预录取工作,并于2020年3月26日17∶00前,将我院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学院网站上(www.sxitu.com)进行公示。
4.报到注册
我院于2020年3月30日至4月1日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5.正式录取备案
2020年4月6日至7日,我院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三、考核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核标准
普高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总成绩5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210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9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200分)。
2.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高生的学生,考核办法按“三校生”对待。
3.“三校生”考核标准
“三校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总成绩50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