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集宁师范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74-8989023,0474-8989022

官方网址:http://www.jntc.nm.cn/ http://www.jntc.nm.cn/zsb/

集宁师范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5-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263 收藏

集宁师范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4〕1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成〔2024〕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集宁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1427)

2.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北路59号,邮编:012000.

3.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4.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

 5.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二、招生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

分学校分专业安排表

(集宁师范学院)

                                        单位:人

序号

专业

类别

小计

普通考生

专项计划

获奖免试

退役士兵

1

体育教育

教育类

63

52

1

10

2

小学教育

教育类

61

51

6

4

3

学前教育

教育类

171

154

5

12

4

财务管理

经管类

61

46

15

5

旅游管理

经管类

180

154

1

25

6

旅游管理(乘务方向)

经管类

182

128

3

51

7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1

106

90

3

3

10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1

177

145

4

28

9

软件工程

理工类1

108

102

2

4

1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理工类1

50

49

1

11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类1

31

30

1

12

地理科学

理工类2

26

15

11

13

化学

农林生物医药类

16

15

1

14

应用化学

农林生物医药

47

36

11

15

园艺

农林生物医药类

16

16

16

汉语言文学

文史哲法类

54

44

1

9

17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哲法类

5

4

1

18

新闻学

文史哲法类

35

32

1

2

19

英语

文史哲法类

21

19

1

1

20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文史哲法类

9

8

1

21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艺术类

40

40

22

环境设计

艺术类

44

38

6

23

美术学

艺术类

17

15

1

1

24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

42

40

1

1

25

音乐表演

艺术类

44

43

1

26

音乐学

艺术类

36

35

1

合计

1642

1401

28

11

202

三、录取规则

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获奖免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均执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录取规则和录取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岗位适应性技能考察要求,执行《集宁师范学院2024年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综合考查实施方案》(参见网址:http://www.jntc.nm.cn/zsb/)。

四、入学复查

被录取的普通考生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退役大学生免试生还须持有退伍证或退伍证明材料。学校严格履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学校依规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五、学历与学位

  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各项考核合格,颁发本科学历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 X 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本科实际就读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办理事项与普通本科生相同。

六、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2.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七、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474-8989142

2.E-mail:zsjyc@jnnu.edu.cn

3.集宁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www.jntc.nm.cn/zsb/

八、本章程由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