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56-6909007,0856-6909006

官方网址:http://www.trzy.edu.cn/ http://zs.trzy.edu.cn/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7-06-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047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30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武陵大道333号;邮政编码:554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任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部为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2017年面向全国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地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2017年,学院将有如下录取批次:提前专科(含艺术批次、铜仁市政府订单)、一批次专科(涉及重庆市、四川省、广东省)、少数民族班、订单定向农村免费医学生、普通专科批、等录取批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七条 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含征集志愿)考生。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包括二级学院与二级学院间的调整)。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生源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临床医学专业:建议视力有缺陷、肢体有残疾,将影响专业学习、就业的考生慎报(市政府订单生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或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

  (2)护理、助产专业:男生身高166cm以上(含166cm),女生身高154cm以上(含154cm);助产专业限招女生。

  (3)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160-174cm,男生身高170-184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体检要求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女生身高160-170cm,男生身高170-180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院表演艺术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贵州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类等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院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七章 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复查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武陵大道333号

  邮政编码:554300

  区 号:0856

  联系电话:6909006

  传 真:6909007

  监督电话:6909065

  电子邮箱:trzyzsjy@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trzy.edu.cn/

  学院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old.trzy.cn/zsjy/Index.asp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