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51-5633111,0351-5633222

官方网址:https://www.cntcvc.com/ https://www.cntcvc.com/readType.html?id=10&mold=2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6-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741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国标代码):13532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3号 邮编:030027

  学历证书:凡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我院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信招生。

  2、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组和纪检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确保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法令,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3、考生根据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指南,填报我院志愿,学院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确定专业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能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5、在招生过程中,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单位和个人,其任何许诺均无效;我院严格执行省市批准的收费标准,绝不乱收费。

  六、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51)5633111 5633222

  监督电话:(0351)5633003 5633012

  网址:http://www.cntcvc.com

  电子信箱:tycs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