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4-88252211,024-88252727

官方网址:https://www.vtcsy.com/ http://zs.vtcsy.com:9994/szzs/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报考须知

时间: 2023-03-1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522 收藏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可参加我校校单独招生考试。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 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且考生本人于4月1日前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办理申请免试录取的相关材料。考生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学生报到后学校将安排统一体检。

备注: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请其它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二、报名办法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4月9日16:00前。

2.报名方式:登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vtcsy.com:9994/szzs/)点击“单独招生报名入口”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二)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按省招办规定时间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

(三)报名缴费办法

考生于2023年3月11日-4月9日16:00前,登录学校单独招生报名入口,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报名费120元/生。逾期未缴费者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考生遇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考试的,需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结束前提出退费申请,其他情况不予退费。

三、准考证领取方式及时间

考生于4月13日-15日,登录学校“单独招生报名入口”按步骤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1.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5日

08:30-10:30 文化课测试

11:00-12:00 职业适应性测试

2、科目及分值

文化课测试(语文、数学各150分)测试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思想政治、英语、计算机基础知识各50分)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五、考试地点

报考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总院招生专业在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报考汽车分院招生专业在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124号。

六、公布成绩及录取时间

2023年4月19日公布成绩。

2023年4月20日(同时公布录取结果)。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院将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重要通知栏内发布。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办备案,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与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

凡被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得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对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对于在单独招生报名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报考信息造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总院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

(一)志愿情况

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在未录满的专业中)设置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进行补充录取。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择优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顺序(专业清原则),以总成绩(文化课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当第一次录取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学校将向考生公布各专业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学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在公布剩余计划的专业中填报征集志愿。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调整专业;同时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以上所有报名考试时间及安排,考生可登录招生信息网:http://zs.vtcsy.com:9994/szzs/点击“单独招生报名入口”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