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4-88045088,024-88045361

官方网址:http://www.ltcem.com/ http://zs.ltcem.com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中职起点)招生简章

时间: 2019-06-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800 收藏

一、报名条件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规定,“已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2019年单独招生文件尚未下发,报名条件如与2019年不同,按最新文件执行〕。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且考生本人需在报名截止前到我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提交办理申请免试录取相关材料。

二、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我校将于2019年11月20日开通报名系统,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就业网站,及时获知报名相关信息。

  (二)报名方式

  我院单独招生报名方式有两种,一是考生可登陆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入口”报名,报名网址http://zs.ltcem.com;二是考生可通过手机扫描招生简章封底“手机微网站二维码”,点击“单招报名”进入单独招生入口报名。

  考生首次报名需使用考生号和真实姓名进行注册,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直至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即完成报名。

  (三)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可根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选择相同或相近的一个专业志愿进行报考。

  (四)资格审核

  按照辽宁省招考委关于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核相关文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登陆我校“单独招生入口”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五)缴费方式

  学生在报名成功后,即可缴纳报考费,缴费标准为120元,缴费方式采用在线付款方式,考生在资格审核查询页面点击“在线支付”按钮或者在网上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点击中国建设银行图标,进入建行支付画面;

  2.建设银行用户请选择 “中国建设银行”点击下一步,按照提示完成交费;

  3.其它银行账户请选择“在线支付”点击下一步,按照提示完成交费;

  4.选择“银联卡支付”输入卡号,点击下一步,根据网上银行付款指示完成付款操作;

  考生交费完成24小时后可以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在“查看报名状态”中查看交费状态。

  注: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出资兴建的一所国有公办大学。与辽宁广播电视大学是两块牌子,一个领导班子和管理机构,共用一个财务账户,特此说明。

三、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我校教务处组织学院及校外专家,根据辽宁省关于单独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制定单独招生(中职起点)考试大纲,并组织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二)考试

  学院只安排英语考试,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数学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英语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50;技能考核按工种考试时间不同,满分100分;五个科目合计满分550分。

  2.各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项目

  3.考试地点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中职起点)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考试地点请详见准考证。

  4.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省教育厅、招考委文件另行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通知(网址为:http://zs.ltcem.com)。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缴费成功后,登陆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满分550分。

  (二)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在我院招生就业网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总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三)录取原则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比较择优录取。

五、录取审核备案

  我院按照录取原则确定预录考生名单,上报辽宁省招考委审核备案,在审核备案后我院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

  九月初学校统一安排报到,具体事宜见录取通知书。

  本考生须知中报名条件、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考试科目及分值等信息以最终辽宁省教育厅、省招考委单独招生文件或学校招生就业网站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