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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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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71-56700035

官方网址:http://www.hzvtc.edu.cn/ https://zs.hzvtc.edu.cn/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时间: 2022-05-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501 收藏
一、院校全称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872

三、校址

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68号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专科(高职)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服装设计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业修满符合条件者,同时可获得佛罗伦萨自由美术学院服装设计专业结业证书、佛罗伦萨自由美术学院服装设计专业学分互认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计划申报、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日常事务。

(三)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面向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福建省、山西省、贵州省、四川省、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省(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

(三)学校根据有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方法与要求,确定录取投档比例,并视报考学校的上线生源情况,可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

十一、 身体健康
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实现新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按其新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四)学校对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若出现考生实考总分相同,优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和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为:语文、数学、外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

(一)学费标准:工科类6600元/人·年(部分工科类7500元/人·年),其他类6000元/人·年、6900元/人·年,医学类6600元/人·年,农林类6300元/人·年,艺术类9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000元/人·年;实行按学年缴费。

(二)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学校园艺技术专业且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学费按照6300元/人·年收取。

住宿费标准

4人间1600元/人·年,6人间1200元/人·年,实行按学年缴费。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5670001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一)咨询电话:0571-56700035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68号(邮编:310018)

(三)学校网址:https://www.hzvtc.edu.cn

(四)招生网址:https://zs.hzvtc.edu.cn

(五)招生咨询QQ:800028758

(六)学校官方微信:hzvtc-wx

十七、其他须知

(一)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校。

(二)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按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入学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