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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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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73-89978123,0573-89978111,0573-89978066

官方网址:http://www.jxvtc.edu.cn/default.html http://zjw.jxvtc.edu.cn/

2021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 2021-05-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199 收藏

2021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国家代码为12874,浙江省代码为0069,在外省的招生代码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条  校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大道547号,邮政编码:314036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党的诞生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之畔,东接上海、北临苏州、西连杭州、南濒杭州湾,交通便利,风景优美,区位优势明显,是一所具有70多年办学历史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校现有3个校区,总面积1180亩,建筑面积41万多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学校是全国首批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院校、浙江省文明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基地、全国高职高专党委书记论坛主任委员会红船精神研学基地、浙江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浙江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学校现有航空与轨道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互联网学院、现代农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现代商贸学院、时尚设计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海盐学院等10个全日制二级学院。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区域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形成了“集群对接、合作发展”的集团化办学“嘉兴模式”,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创业就业前景广阔,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

第十条  招生就业办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计划申报、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3-89978168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并按照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2021年拟面向浙江、河南、安徽、贵州、山西、山东、四川、广西、广东、江西、陕西、新疆、福建、甘肃、湖北、宁夏、湖南、云南、青海、江苏20个省份招生,具体招生省份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2021年安排41个招生专业,共计招生4798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选考科目符合、统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浙江省考生招生录取按《浙江省2021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进档考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到相应专业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二十  学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无其他特别要求。 

二十一  男女比例:录取到学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二十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  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执行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1

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现代纺织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无人机应用技术

6600

2

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工业设计

7590

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艺术设计

9000

4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

6000

5

文化创意与策划、工程造价、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6900

6

园林技术、动物医学、畜牧兽医

6300

 

第二十  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学校园艺技术专业且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学费按照6300元/人·学年收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困难结对、困难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确保不让每一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以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第二十   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  入学及毕业

第二十  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报到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学历证书:新生入学注册后,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经考试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者,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附则

三十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三十一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3-82751212  0573-89978111  0573-89978066 

2.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大道547号(邮编:314036  

3.学校网址:www.jxvtc.edu.cn  

4. E-mail地址:zsb@jxv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