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民办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551-63690830,0551-63690801

官方网址:http://www.hfcfe.edu.cn/ http://www.hfcfe.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40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6-1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023 收藏

  院校性质 省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招生语种要求:除报考英语专业的学生限考英语外,报考其他专业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男女生比例:不限。

  (2)身体状况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合格。

  4.进档考生录取程序:对综合素质测评达标及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专科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省考试院关于平行志愿投档、提档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如未能完成录取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实行降分征集录取。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其专业,若某专业报考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数,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余考生依次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录取。调剂到其他专业的考生如想改换专业,可在入学后按规定调整。

  6.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点击我院网站或电话查询。

  其 他

  1.进行奖、助、补、减免等系列奖助措施,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最高奖学金8000元/生/年。

  2.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邮编:230601 地址: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汤口路中段;电话:0551-3690801、3690802、3690807 (传真) 网址:http://www.hffe.cn E-mail:zhaosheng@hff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