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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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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551-63690830,0551-63690801

官方网址:http://www.hfcfe.edu.cn/ http://www.hfcfe.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40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4-06-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629 收藏

  一、学校全称: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汤口路中段,邮编:230601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招生语种要求:除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男女生比例不限。(2)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合格。

  4.进档考生录取程序:对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达标及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专科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省考试院关于平行志愿投档、提档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5.录取过程中,根据安徽省招委、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按平行志愿投档后进档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可在入学后一个月内,按国家相关政策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调整专业一次。

  6.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名依次录取,文理兼收。

  7.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点击学院网站或拨打电话查询,也可从安徽招生考试网上查询。

  六、颁发证书: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0551-63690801、63690830(传真) 、63690825

  网址:http://www.hffe.cn

  九、其他须知: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是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占地500亩,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近8000人。学院环境优美,绿树成荫,图书实训综合大楼建筑宏伟,藏书88万册,专业实训室52个,教学用计算机1100多台,仪器设备总值3100余万元,校内外实验实训室94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设备价值5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实训基地,已于2013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

  学院下设会计学院、工商与金融学院、工程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农商学院、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五年一贯制专科学院、锥型人才研究院等教学科研单位。开设有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机电一体化技术、营销与策划、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商务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电子商务、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信用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等37个招生专业,已形成了以财经类专业为龙头,以工程、旅游为两翼的多学科综合发展的专业群体系。

  学院现有教职工521人,专职专任教师389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职称的86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60余人。学校努力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已陆续与英国、法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的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

  学院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办学、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以教学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着力打造学生的职业精神、职业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突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强化技能培训,注重社会实践和动手能力。以培养具备创业、就业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岗位需要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实行奖、勤、助、贷、免等系列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入学后自愿参加“订单培养”的学生免收全部或部分学费;同时学院提供贫困生“勤工俭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