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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9-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176 收藏

各设区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党群工作部、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确保圆满完成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19〕20号),现就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抓“六稳”、促“六保”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举措,坚持质量型扩招,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确保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圆满完成,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人才支撑保障。

二、严格规范招生考试

(一)积极动员组织报考。各地、各校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符合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考条件且未被普通高校录取(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高职“二元制”等)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报考。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生的宣传动员,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学籍学历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和身份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技工院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宣传动员和身份审核;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高素质农民宣传动员和职业界定、身份审核。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加大对中介机构违规组织生源报考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

(二)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各院校要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发展规划等因素,按照向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的原则,对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相关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计划,优先考虑设置适合扩招群体人员特点的专业。高职扩招专项计划纳入各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总规模。省教育厅根据各校办学条件、所处区域和生源实际等情况,核准并面向“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力人员和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面向“退役军人”等3类下达分校招生计划。鼓励民办高职在办学资源充分的情况下扩大招生规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教育部限制招生规定要求、出现红牌警示的高校,原则上不安排扩招计划。

(三)规范组织考试录取。各地要统筹做好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组织工作,加强对考试的组织管理,完善实施程序,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考试组织严谨有序、安全规范、公平公正。高职扩招专项报考人员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合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合计为2个小时。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等,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各招生院校要制定扩招专项招生章程,高职院校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技师学院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在考生志愿填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录取批次设常规志愿批和征求志愿批,每个批次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志愿。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有序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及投档录取工作,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确保符合学校基本培养要求、具有就读意愿的考生能被录取。对于进入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的考生,优先予以免试录取到相关对口专业。

三、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和《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做好分类教育管理,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施多元评价,严把教学质量关。各地要指导学校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规范公共基础课程设置,开齐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推进“课堂革命”,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实现质量型扩招。加强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日常管理,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做到合理编班、科学管理,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加强扩招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各环节相统一的管理工作机制。学生按照现行规定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四、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

各地要落实稳岗扩岗支持政策,多渠道做好高职扩招毕业生就业工作,精准化帮扶困难群体,优先支持就业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支持毕业生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多渠道招录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学校加强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帮助毕业生准确认识就业形势,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加强毕业生求职应聘技术指导,引导毕业生积极主动就业。各地要做好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帮助毕业生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本领。

五、加大办学条件保障支持

各地各校要摸清办学家底,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基本办学条件,结合实际需要,扩充高职院校教学用房面积及设施设备,将改善办学条件纳入当地“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基建规划中。对公办学校当年因扩招等因素造成学生人数较大幅度增加的,要探索建立年度财政预算拨款年中调整机制,确保高职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只增不减。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对承担高职扩招任务的民办高职院校给予一定奖补。积极引导、鼓励相关行业和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高职发展。加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快补充急需的专业教师,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教师面向不同生源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的能力。完善高职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学校教师双向流动。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协同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建立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地各校在高职扩招报名组织、资格审核、考试组织、信息发布、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等工作任务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和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招生考试、人才培养、就业等各个环节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积极运用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发声,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高职扩招专项政策,做好扩招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工作纪律,严禁招生院校委托个人或通过中介机构等违规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对报名审核、考试组织和招生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地要系统梳理和总结高职扩招两年来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加强对职业院校的督导评估,确保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任务。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9月14日

转载自: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 公示公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https://www.eeafj.cn/gkptgkgsgg/20210916/11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