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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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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96-2525888,0596-2028007

官方网址:http://www.zcvc.cn/ http://zsb.zcvc.cn/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时间: 2021-10-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810 收藏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2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职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通知》(闽教职成〔20204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31号)等文件精神,确保2021年我院“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二元制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市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条  学校简介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办学历史可由龙溪师范学校溯源至1905年成立的汀漳龙师范传习所,有着百年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设有学前教育系、教师教育系、经济管理系、文化艺术创意系、园林园艺系、食品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等7个系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设有小学教育、音乐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电子商务、室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应用电子技术、园艺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8200人,教职员工422人。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 “二元制招考”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

学制

1

学前教育

350

三年

2

电子商务

30

三年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为芗城、龙海、漳浦、云霄、诏安、东山、古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长泰、华安、平和、龙文、南靖等合作县(区)所辖幼儿园的员工(含在幼儿园顶岗实习的中职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报考电子商务专业的考生须为浙江雨露空间果品有限公司员工(含在该公司顶岗实习的中职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报考考生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不含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需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3.高职院校合作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成员单位的员工,并在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截止2021930日,应届中职学校毕业生顶岗实习时间可计入工作时间),需提供劳动合同、顶岗实习协议、社保缴费凭证(或银行工资流水单)等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2021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2021年已被高校录取(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升本、普通高考、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等)的人员;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法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第五条  考试形式和内容

采取“文化知识考试+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闭卷笔试考核方式,总分300分,其中文化知识考试200分,岗位技能测试100分。

考生投档分为文化知识考试、岗位技能测试两门考试分数相加所得总分。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且岗位技能测试、文化知识考试成绩相同时,须加试一场岗位技能测试,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二)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生源不足时,从已参加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第七条  预录取和正式录取

(一)预录取。由我院按照单独考试成绩进行预录取,预录取信息在我院招生网公示3天,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达的“二元制招考”招生计划。

(二)正式录取。预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经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录取后,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条  收费标准与报到注册

(一)“二元制”专业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标准(一般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6000/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7200/年)的50%收费,即“二元制”一般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3000/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3600/年。若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有新学费收费标准文件出台,“二元制”专业学费则以新收费标准的50%执行。2021学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二元制”在校生按此收费标准执行。

(二)考生被录取后,需要根据《入学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缴纳相应的学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九条  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一)“二元制招考”招生录取的学生招生方式不同外,在学籍管理、学历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学生资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二元制招考”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二元制招考”考生为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毕业时不发就业报到证。

第十条  违规处理

(一)“二元制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二元制招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单独招生考试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三)凡在“二元制招考”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公室代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招生联系方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联系电话:0596-****5888  ****0666  ****8007

    真:0596-****0666

申诉电话:0596-****5690

学院网址:http://www.zcvc.cn/

院招生网:http://zsb.zcvc.cn/

公 众 号:zcvc1905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

    编:3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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