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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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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3-7575021,0533-7575089,0533-7575196

官方网址:http://www.qledu.net/ http://zsjy.qledu.net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章程

时间: 2019-07-3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218 收藏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度单独招生扩招工作。

第二条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扩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扩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成立扩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扩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扩招工作。

第六条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扩招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学院概况

第七条 学校名称、代码: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13319

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汉江东三街01177号。

第九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十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第十一条 基本情况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是中石化集团齐鲁石化公司创建、潍坊市人民政府承接续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世界风筝之都——山东潍坊,以化工和化工相关类专业为主,化工特色明显。学院规划面积3000亩,一期投用面积550亩,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在校生4100余人。学院享有政府奖、助学金和学院、企业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45人,专任教师 205人,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85人。此外,学院还从企业聘请了大批技术专家和技能大师作为兼职教师。

学院作为化工专业特色职业院校,坚持“服务产业办专业”,设置化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自动控制系、管理工程系、基础教学部、五年高职学院、航空学院7个教学单位,开设20个专业。学生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扩招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会根据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情况适当调整。

详细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另行公布。

专业

普通类

退役士兵类

技术技能类

应用化工技术

12

20

100

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

5

0

0

精细化工技术

5

15

80

石油炼制技术

5

0

0

石油化工技术

4

0

0

化工安全技术

4

0

0

工业分析技术

4

0

40

电气自动化技术

4

15

40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4

0

0

供用电技术

3

10

3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

15

4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4

10

0

化工装备技术

4

15

50

油气储运技术

3

0

0

会计

4

20

0

市场营销

4

20

20

物流管理

4

20

0

电子商务

4

20

0

互联网金融

4

20

0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山东国凯航空教育集团)

80

0

0

电子商务(校企合作,新迈尔科技有限公司)

2

0

0

互联网金融(校企合作,新迈尔科技有限公司)

2

0

0

电气自动化技术(校企合作,新迈尔科技有限公司)

3

0

0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校企合作,新迈尔科技有限公司)

3

0

0

会计(校企合作,山东齐商教育集团)

3

0

0

市场营销(校企合作,山东齐商教育集团)

2

0

0

合计

180

200

4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名

1.招生对象:符合山东省教育厅报名规定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详见《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

2.报名条件。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

其中,空中乘务报名附加条件为:男生身高172cm—184cm,女生身高162cm—174cm;思想进步、容貌端庄、身材匀称、性格开朗,无违法犯罪记录。

3.报名时间和地点。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在所在县(市、区)集中报名及缴纳高考报名费。

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报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在集中办公现场进行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含下岗职工,下同)报考,应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分别到本人户籍(或在鲁务工)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设立的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资格审核时,退役军人、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志愿填报。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2日(8:00—20:00)。

首次志愿填报结束后,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5.考试时间和安排。考试时间为8月27日,详见学院招生考试网站和准考证说明。

第十四条 测试方式及内容

按照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有利于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文化基础、专业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

1.普通类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其中,文化素质320分,专业技能430分。

2.退役军人类和技术技能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第十五条 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和考场安排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十六条 录取成绩核定

普通类考生所有测试科目成绩相加作为考生录取总成绩;

退役军人类和技术技能类考生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录取成绩。

考生按我院扩招日程安排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 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采取不同群体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方式进行。

2.普通类考生按照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退役军人类和技术技能类考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单独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征集志愿报考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免试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6.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第七章 收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和教育厅规定。报名考试费150元/生。学费:普通专业5000元/学年,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学费标准收费。住宿费1200元/学年。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院有一整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已经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家庭困难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得到多种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扩大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一种方式,被录取考生与参加春、夏季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报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扩大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汉江东三街01177号

邮政编码:261108

咨询电话:0536-7575021   7575089

学院网址:www.qledu.net

第二十九条 纪委监督电话:0536-757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