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级专升本新生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转寄的说明
时间: 2020-07-01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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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关于2020级专升本新生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转寄的说明
各位2020级专升本拟录取考生: 欢迎大家来我校继续学习深造! 根据学校年度招生章程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相关工作委托浙江中医药大学执行。 为便于新生办理毕业离校相关手续,现将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转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由原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出申请,根据拟录取专业,填写目标党组织。目标党组织应为具体学院党组织(名单附后),报到后由所在学院党组织在系统中接收后完成组织关系转接。 (1)药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就读):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3)市场营销、英语: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4)药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鄞州校区就读):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5)药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奉化校区就读):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商学院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2.档案转寄事项 (1)药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就读)、计算机学科与技术、市场营销、英语专业: 收件人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23号楼119室) 收件人:储老师 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联系电话:0571-86613520 (2)药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就读)专业: 收件人单位: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收件人:王静雯 收件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联系电话:18358427969 3.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1)药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就读):浙江省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0级临时团支部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浙江省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2020级专升本临时团支部 (3)市场营销、英语:浙江省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2020级临时团支部 (4)药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鄞州校区就读):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学院2020级新生临时团支部 (5)药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奉化校区就读):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商学院2020级新生临时团支部 党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9]88号)通知精神,在确认拟录取考生具有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如期毕业后开始转接、寄送。
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各位2020级专升本拟录取考生: 欢迎大家来我校继续学习深造! 根据学校年度招生章程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相关工作委托浙江中医药大学执行。 为便于新生办理毕业离校相关手续,现将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转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由原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出申请,根据拟录取专业,填写目标党组织。目标党组织应为具体学院党组织(名单附后),报到后由所在学院党组织在系统中接收后完成组织关系转接。 (1)药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就读):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3)市场营销、英语: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4)药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鄞州校区就读):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5)药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奉化校区就读):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商学院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2.档案转寄事项 (1)药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就读)、计算机学科与技术、市场营销、英语专业: 收件人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23号楼119室) 收件人:储老师 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联系电话:0571-86613520 (2)药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就读)专业: 收件人单位: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收件人:王静雯 收件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联系电话:18358427969 3.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1)药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就读):浙江省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0级临时团支部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浙江省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2020级专升本临时团支部 (3)市场营销、英语:浙江省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2020级临时团支部 (4)药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鄞州校区就读):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学院2020级新生临时团支部 (5)药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奉化校区就读):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商学院2020级新生临时团支部 党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9]88号)通知精神,在确认拟录取考生具有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如期毕业后开始转接、寄送。
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