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871-68356083,0871-68353209

官方网址:http://www.oxbridge.edu.cn/ http://zsb.oxbridge.edu.cn/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5-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416 收藏

  我院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办学属性及层次: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是由昆明理工大学申请、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二条、 办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源北路1268号,邮编650106。

  第三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

  3、学院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一视同仁。对报考同一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情况下,依次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以及服从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

  4、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相关分数(理工类数学-英语排序;文史类语文-英语排序)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自然退档处理。

  5、我院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办的有关加分规定。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男女生比例不限。

  8、对体育、艺术特长生根据各地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9、报考英语、对外汉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外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英语专业和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应在B级(4分)以上。

  10、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开设绘图类、设计类课程,报考考生应有一定绘画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11、报考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应不低于及格分。

  第四条、 学制和文凭: 学院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学制为4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五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按教育部规定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毕业证书,经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进入国家教育部毕业证书认证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管理条例》和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规定的毕业生,由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招生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英语、对外汉语、法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学、水利水电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信息与计算科学17个专业。

  第六条、 我院在各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请见当地《招生报》,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网址(http://www.oxbridge.cn/zhaosheng.htm)查询。

  第七条、 学费: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学费标准收费。

  第八条、 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多项奖、助学金,总授奖比例达到总人数的20%。助学贷款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8353209传真(0871)8328761

  联系人:樊老师、张老师、王老师、

  网址:www.oxbridge.cn

  E-mail:academic@oxbridge.cn

  第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