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5-85786088,025-85786089,025-85786122

官方网址:http://zj.njust.edu.cn http://zj.njust.edu.cn/zsw/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6-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427 收藏

  学校名称: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年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限考英语,其他专业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13000元/人·年 2.住宿费:1500元/人·年

  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招生人数:2500人(以江苏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证书类别与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录取规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我院对江苏省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要求合格,各专业具体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各专业在外省市的招生计划、选科要求和单科要求等以各省市招生主管机构公布的为准。

  4.录取江苏省以外考生时,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江苏省考生进档后安排专业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5.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1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6.我院认可各省(市)照顾加分政策,在录取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7.新生开学后,在正常教学计划之外,学院将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分别选拔部分学生参加英语和数学培优班学习。

  8.对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学科竞赛和比赛二等奖获得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满足与其特长相关的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