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财经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371-62436243

官方网址:http://www.shengda.edu.cn https://www.shengda.edu.cn/zhao/

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即将开始

时间: 2021-05-3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191 收藏

一、体检对象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所有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未经高招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体检时间

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将于3月25日至4月20日进行。

三、体检地点

考生体检须在报考所在地县区进行,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考察确定的体检医院(医疗单位)组织实施。

四、注意事项

1.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如果在体检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以及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须于体检前3日内做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进行体检。体检全程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降低人群聚集度,减少感染风险。

2.考生要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体检守则》等有关规定,熟悉体检流程,知晓体检结论异常对填报志愿及录取的影响。体检前要保证充足睡眠,防止感冒,休息好眼睛,不乱服药物,将身心调到最佳状态。

3.考生要按照要求诚信应检,体检时将认真核查身份信息,对于存在冒名替检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体检工作结束后,考生要认真阅读本人各项体检结论,并在体检确认表上签字。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者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

5.今年我省高考继续实行“无声入场”,体检信息采集时,“体内含金”考生要主动告知体内所植金属的具体部位,由工作人员精准录入系统,以便高考入场时顺利通过入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