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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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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16-6021111,0316-6026636,0316-6026616

官方网址:http://www.lfwx.net http://www.lfwx.net:8021/zsjy/default.html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6-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659 收藏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4335

  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院简介:学院坐落于京津之间的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1961年创建于天津杨柳青,1971年搬迁至廊坊,于1989年更名为廊坊市卫生学校。2006年10月迁至现址。2011年升建为专业层次普通高校,开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占地280606.67平方米,建筑面积133825.20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7462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2913.78平方米;固定资产全校总值28045.71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5667.8万元,建有142个校内实训室,拥有一批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如CT扫描仪、X光机、彩色B超仪、心电监护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血细胞分析仪、德国DM10除颤器、BE-CL4型血凝仪、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电脑验光仪等。学校纸质藏书36.7万册;中文纸质专业期刊431种;外文纸质专业期刊8种;电子专业期刊7600种;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146间,语音室180座,教学用计算机1190台,教学网、自动化办公网、国际互联网覆盖整个校园,教学、管理、办公手段已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机构设置

  1、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等重大事宜。

  2、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3、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三、招生计划

  2018年拟面向全国二十余省市投放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四、招生专业

  2018年招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助产、医学营养、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等十余个专业。各专业均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五、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2、 我院各专业录取均无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 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 对享受全国性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承认其加分后总分数并按此分数进行录取;对享受地方性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审批后录取。

  5、 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将已投档的考生按所报第一志愿及分数进行各个专业的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依次按后续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6、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六、 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七、 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6—6021111、6026636(传真)、6026616(夜间)

  邮 政 编 码:065001

  学 院 网 址:http://www.lfwx.net

  通 讯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四光路南

  乘 车 路 线:1.廊坊市长途汽车站(火车站)下车转乘21路公交车终点即到。

  2.北京站东乘805路公交车至廊坊东方大学城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