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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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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3-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734 收藏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22号)精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 52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单招准备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0〕98号)、《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32号)要求,加快推进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2020年我校继续开展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特制定我校2020年单招章程。

    一、实施原则

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单招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我校学习深造。我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保障

(一)我校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招工作的领导,保证单招工作顺利进行。

组  长:张  震  王本亮  

副组长:鲁俊民  董险峰  王发清  王庆海

成  员:杨  健  李  想  宋结合  武  燕

全晓东  池  泉  台  畅   刘  语  袁芳文  许智辉

赵鹏喜  王全录  张黎燕   梁  薇  杜广旭  张本平

田  勇  李端中  张永三   沈志平  韩晶晶  王  蕾

曹赵灵  史亚非  张晓东   张粤雷  贾岸松  李二华

  (二)成立单招工作监督小组,对单招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0371-85901014。

组  长:宋结合

成  员: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

  (三)成立单招考务办公室,负责单招考务工作。

主   任:武  燕

成   员:尚淑玲以及各二级学院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

  (四)成立单招录取办公室,负责单招录取工作。

主   任:李二华

成   员:招生就业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各二级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副院长

   三、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符合上级文件要求的专业全部参加单招,见附件“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专业和计划”。

   五、填报志愿及准考证

  (一)填报志愿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9月15日9时至1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二)领取准考证

   2020年9月20日至22日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2.hnjdxy.cn:808/zs/)打印纸质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要求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50号)的规定,所有考生不再参加理论考试,除免试生,其他考生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生需填写免试生登记表(见附件1)并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免试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9月18日9时至17时到我校进行现场免试资格确认。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考场全部设置在校本部。

  (三)考试方式

    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方式。

  (四)考试日程安排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为9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在考试时段内,考生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原则上全程佩带口罩,相互保持一米间距。

   (五)成绩组成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总成绩300分,共分两项:一项是文化素质成绩,取自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成绩,每门成绩为100*0.5,本项总分150分;一项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本项总分150分。

    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总成绩只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300分。

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与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按各自招生计划,分别录取,计划互通。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普通专业的录取原则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综合考生考试成绩和计划录取人数进行录取,分别划定职业技能和文化素质的录取分数线。两项成绩均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再分别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优先录取。

    (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综合考生考试成绩和计划录取人数,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特殊性,只有填报了该两类专业的考生才会录取到该专业。若该两类专业计划未完成,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没有填报该专业,即使“同意专业调剂”也不被录取到这两类专业。

    3.学校对达到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4.计划互通原则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若计划未完成时,可调剂录取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使用。

    (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若计划未完成,可调剂录取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使用。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办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由考生本人书面申请(见附件1),经省教育厅资格审查,我校予以官网公示,呈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见附件)

    (二)除附件计划外,在完成统招录取批次结束后,将对未完成招生计划专业调整到单招专业使用,具体调整计划会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九、单招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9月15日9时至

9月17日18时

考生登录省招办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报志愿。

9月18日9时至17时

提交审核免试生材料。

9月20日至22日

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9月22日9时至17时

考生到我校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9月23日9时至17时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公式拟录取名单。

9月24日9时至17时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对未完成计划专业征集志愿。

9月24日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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