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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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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3-58567733

官方网址:https://www.cqvist.net/ https://zsjy.cqvist.net/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5-1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129 收藏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1910号)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2019年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职人员等群体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万州、梁平、开州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学院坐落于三峡库区腹心地带——重庆市万州区,滨临长江,交通便利,高铁、高速、民航、轮船四通八达,区位优势明显。学院占地面积173亩,总建筑面积76529.54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备,温馨怡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350人,其中专任教师185人,副高及以上职称41人,现有在校学生近5000人。设有安全监督管理系、网络与信息安全系、建筑与环境安全系、智能制造与工业安全系系、工商管理系和通识教育教学部。

学院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安全发展需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为重庆发展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的要求,注重《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安全生产总目标,与重庆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高度契合加强专业建设,现开设有安全技术与管理、救援技术(安全应急管理方向)、食品质量与安全、建筑工程技术(工程质量与安全方向)、消防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22个专业。院内拥有公共安全体验科普基地、人机工程实训室、食品理化分析实训室、网络攻防实训室、建筑工程仿真实训室、证券理财实训室、数控车床实训室、汽车综合实训室等66个实训场所,并不断加大实习基地和实训场所的建设,为学生实践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学院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培育专业品牌,凝练专业特色,力争通过三至五年建成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特色优势专业群。学院现有稳固的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为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安置搭建了广阔平台。通过校企深度融合,逐步形成了合作育人、互利互惠、共谋发展的良好格局,毕业生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8%左右。

目前,学院秉承“修德强技、服务安全”校训,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特色发展、育才兴安”办学理念,大力加强内涵建设,打造安全职教办学特色,努力为区域经济和安全产业发展培养面向生产、建设和管理一线的高素质安全技术技能人才,为把学院建成重庆有优势、西部有影响、安全特色鲜明的优质院校而努力奋斗。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且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或在职人员等群体。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必须具有重庆户籍。非重庆户籍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职人员需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渝务工证明)。

第十条 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共662名,如下表:

招生对象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人员

安全技术管理、救援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消防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会计信息管理旅游管理

512

退役军人

安全技术管理、救援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消防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会计信息管理旅游管理

150

合计

662

注: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间互相调剂。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实行全日制教学专业按照学年收取费用:学费5000—6500/年,住宿费900元/年,代收费(书本资料)800元/年,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详见我院招生网)。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二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819日—913日,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职人员等群体开展报名及志愿填报;927日—28日,结合本校缺额计划针对本轮次未被录取考生再次征集志愿。

2.1014日—25日,针对2019年退役的军人开展报名及志愿填报;1030日—31日,结合本校缺额计划针对本轮次未被录取考生再次征集志愿。

(二)报名地点: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见重庆市考试院门户网)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扫描居民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收取报名材料、生成网报密码。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报名基础信息同步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个人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

第十四条 测试安排:

测试内容为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能力、专业兴趣、职业取向、文体特长及动手能力等。测试由我校负责组织进行。

测试办法及流程:

学院成立2019年高职扩招考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命题组、考务组和专家评委组,测试形式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300分。测试的内容主要有:综合素质、专业认知及职业取向和职业技能三个部分。测试流程:首先考生随机抽题准备,前一个考生出来后,由引导员引入考室,考官根据考生抽取的题目测试,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一到两个问题,考试结束后,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客观公正评分。

第五章成绩查询与复核

第十五条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考试结束3天后,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www.cqvist.net)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 成绩复核: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自成绩公布日起的3天内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第六章 录取与结果查询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我院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第十八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原则上直接认定考生的未录取院校测试成绩。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和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jy.cqvist.net)查询录取信息。

第七章 学历待遇、教学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 教学方式:我院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职人员等群体实行单独编班、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和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学制3年,修业年限3-5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三条助学保障:我院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8%),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重庆市安全工程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人;重庆市安全工程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2000元/人、二等助学金15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企业资助的励志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岗等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被我院录取的新生,由我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五条 新生体检: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重要声明: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58310183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58567736 58567733

学校网址:http://www.cqvist.net

招生网址:https://zsjy.cqvist.net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