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轨道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招生简章
时间: 2013-05-26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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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170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高职专业学制3年,学习年限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7.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989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3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812万元,图书20.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总数:2013年招生计划总数800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800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中招收三校生计划200人,招收高中毕业生600人。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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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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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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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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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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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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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机车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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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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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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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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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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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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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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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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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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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技术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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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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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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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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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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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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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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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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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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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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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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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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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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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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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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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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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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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金,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特困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符合经办银行审批条件的学生,学校可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六、获奖说明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志愿清的方法进行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058399 62454710 62454711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2013年4月3日